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票據法試題
課程代碼 :00257
1. 請考生按規定用筆將所有試題的答案涂、寫在答題紙上。
2. 答題前 ,考生務必將自己的考試課程名稱、姓名、準考證號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 填寫在答題紙規定的位置上。
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
每小題選出答案后 ,用 2B鉛筆把答題紙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 。如需改動 ,用橡皮 擦干凈后 ,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 。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
一、單項選擇題 :本大題共 30小題 ,每小題 1 分 ,共 3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只有一項 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 ,請將其選出。
1. 下列屬于物權證券的是
A. 匯票 B. 本票 C. 提單 D. 股票
2. 出票人可以通過簽發票據的方式從交易相對人處換取金錢利益 ,體現的是票據的
A. 匯兌功能 B. 支付功能
C. 信用功能 D. 融資功能
3. 我國票據制度要求在票據上簽章的人承擔票據責任 ,體現的是票據法的
A. 票據交易迅捷原則 B. 票據交易確定原則
C. 票據交易安全原則 D. 票據交易公平原則
4. 票據法屬于
A. 刑法范疇 B. 商法范疇
C. 經濟法范疇 D. 行政法范疇
5. 下列屬于票據債權人的是
A. 出票人 B. 背書人
C. 收款人 D. 承兌人
6. 下列屬于票據法上非票據關系的是
A. 票據保證關系 B. 票據原因關系
C. 票據預約關系 D. 票據返還關系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1 頁(共 6 頁)
7. 關于票據權利的說法 ,錯誤的是
A. 因保證行為而產生的票據權利為主權利
B. 收款人向付款人請求承兌的權利為先序權利
C. 基于參加行為而產生的權利為輔助權利
D. 真正享有票據權利的主體享有實質上的票據權利
8. 下列不屬于限制票據權利取得的情形是
A. 以有悖誠信原則的方式取得票據
B. 持票人取得票據時未支付對價
C. 持票人取得票據時存在一般過失
D. 明知前手無實質上的票據權利仍從其手中取得票據
9. 根據我國《票據法》的規定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 ,提示承兌的時間為自出票日起
A. 半個月 B. 一個月 C. 兩個月 D. 三個月
10. 下列屬于票據權利行使方式的是
A. 提示票據 B. 交付票據
C. 質押票據 D. 贈與票據
11. 下列屬于限制的票據行為的是
A. 出票 B. 背書 C. 保證 D. 保付
12. 票據代理權因本人的授權行為而發生的是
A. 間接代理 B. 意定代理 C. 法定代理 D. 指定代理
A. 實施偽為票據行為 B. 有假冒他人名義進行活動的行為
C. 偽造目的是使用該票據 D. 偽造者獲得違法利益
14. 票據可以更改的事項是
A. 金額 B. 付款賬號
C. 日期 D. 收款人名稱
15. 甲向乙簽發一 張票據后 ,經乙同意 , 甲對票據上的記載事項作了變更 ,該行為屬于
A. 票據偽造 B. 票據變造
C. 票據更改 D. 票據涂銷
16. 下列屬于掛失止付的通知對象的是
A. 匯票的承兌人 B. 匯票的背書人
C. 本票的收款人 D. 支票的收款人
17. 下列不屬于變式匯票的是
A. 指己匯票 B. 己付匯票 C. 付受匯票 D. 光票匯票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2 頁(共 6 頁)
18. 匯票號碼屬于
A. 匯票的任意記載事項 B. 匯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C. 匯票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D. 不生票據效力的記載事項
19. 在我國票據法上 ,背書 日期屬于
A. 背書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B. 背書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C. 背書的任意記載事項
D. 背書不具有票據效力的記載事項
20. 付款人作出匯票承兌與否表示的考慮期限是收到提示承兌之日起的
A. 3 日 內 B. 5 日 內 C. 7 日 內 D. 1個月內
21. 持票人能享有期前追索權是參加承兌的
A. 前提條件 B. 必要條件
C. 執行要件 D. 形式要件
22. 下列屬于票據保證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的是
A. 保證的文句 B. 保證日期
C. 保證人簽章 D. 保證人名稱和住所
23. 持票人獲得付款的 ,應當在匯票上簽收并將匯票交給
A. 收款人 B. 付款人
C. 出票人 D. 背書人
24. 關于付款人的審查責任 ,表述錯誤的是
A. 付款人應審查背書是否連續
B. 付款人應審查票據自身形式是否合法
C. 付款人應審查持票人是否為真正權利人
D. 付款人應審查提示付款人的有效證件
25. 我國《票據法》對追索權的立法例采用的是
A. 一權主義 B. 兩權主義
C. 選擇主義 D. 折中主義
26. 持票人在提示承兌或提示付款遭拒絕而行使的追索權 ,屬于
A. 期前追索權 B. 到期追索權
C. 最初追索權 D. 再追索權
27. 我國《票據法》規定的本票是
A. 銀行本票 B. 商業本票
C. 遠期本票 D. 不記名式本票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3 頁(共 6 頁)
28. 下列屬于本票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的是
A. 本票字樣 B. 確定的金額 C. 出票地 D. 出票日期
29. 背書未記載日期的后果是
A. 背書無效 B. 背書可撤銷
C. 視為在票據到期 日前背書 D. 在補記后背書生效
30. “空白支票”是指支票空缺
A. 出票人簽章 B. 票面金額 C. 出票日期 D. 付款人名稱
二、多項選擇題 :本大題共 5 小題 ,每小題 2 分 , 共 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備選項中至少有兩 項是符合題目要求的 ,請將其選出 ,錯選、多選或少選均無分。
31. 我國《票據法》規定的票據行為有
A. 出票 B. 背書 C. 承兌
D. 付款 E. 保證
32. 票據代理為積極代理 ,其成立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A. 須代理人為意思表示并在票據上簽章
B. 須在票據上記載本人的姓名或名稱
C. 須以本人的名義進行意思表示
D. 須在票據上表明代理之旨
E. 須被代理人在票據上簽章
33. 票據偽造簽章的形態主要有
A. 偽造印章并加蓋
B. 虛構一個不存在的人簽名
C. 搶蓋他人印章
D. 未經授權擅自加蓋他人印章
E. 超越權限冒用他人名義私蓋他人印章
34. 下列票據抗辯的事由中 ,屬于相對抗辯的有
A. 票據的簽章被偽造
B. 背書不連貫的抗辯
C. 越權補記留白的抗辯
D. 票據權利時效期間屆滿
E. 明知有抗辯事由仍受讓票據的抗辯
35. 匯票的相對必要記載事項有
A. 付款人名稱 B. 付款日期 C. 出票日期
D. 出票地 E. 付款地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4 頁(共 6 頁)
非選擇題部分
注意事項 :
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將答案寫在答題紙上,不能答在試題卷上 。
三、簡答題 :本大題共 4 小題 ,每小題 5 分 ,共 20分。
36. 簡述票據的特征 。
37. 簡述票據權利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 。
38. 簡述票據的除權判決具有的效力 。
39. 簡述利益償還請求權在權利成立上的要件 。
四、論述題 :本題 10分。
40. 試述票據關系的概念與特征 。
五、案例分析題 :本大題共 3 小題 ,每小題 10分 ,共 30分。
41. 案例:張三 因買賣交易取得 一 張出票人為清遠公司的支票 。 由于張三保管不慎 , 支票因洗 衣機水洗僅剩殘片 , 除顯示票據號碼外 ,其余內容均不清晰 。 張 三 持該支票殘片請求清遠
公司支付票款 。
問題 :
(1) 該支票是否有效? 說明理由 。
(2) 張三請求清遠公司支付票款屬于票據行使的何種權利? 清遠公司能否抗辯? 說明理 由 。
42. 案例 :2020年 10月 26 日 , 中音公司向紅杉樹家具廠購買辦公桌 , 為支付貨款 , 中音公司給 付紅杉樹家具廠轉賬支票 一 張 。 中音公司在該支票上用數碼記載金額為 680元 ,并在數碼 前用 $符號做了劃封處理 ,但未同時使用中文大寫記載支票金額 ,也未在該支票上記載 出 票 日 期和權利人 。 紅杉樹家具廠取得該支票后 , 未作補記 , 直接將該支票轉讓他人 。后該 支票先后被背書轉讓給了科龍公司和長城公司 。持票人長城公司向銀行提示付款時 ,該支 票的金額已被涂改 ,標志 $被涂改為阿拉伯數字“3”, 其前添加 了 阿拉伯數字“27”,使支票 金額由原來的 680元變成 273680元 。2020年 11月 1 日 , 中音公司的開戶銀行在其賬戶 內將 273680元劃 出 。 中音公司遂訴至法院 ,請求開戶銀行承擔其損失 , 并訴請未作補記 的紅杉樹家具廠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問題 :
(1) 該支票的金額被涂改后是否還有效? 說明理由 。
(2) 開戶銀行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為什么?
(3) 紅杉樹家具廠是否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為什么?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5 頁(共 6 頁)
43. 案例:某銀行作為出票人于 2019 年 8 月 1 日 出具承兌匯票 一 張 , 票據記載金額為 100 萬 元 ,到期 日 為 2020年 2 月 1 日 , 承兌人為晉南銀行 。 票面顯示從出 票 人 到 最 后 持 票 人 為 A、B、C、D、E、F、G 銀行 。2019年 8 月 ,F 向 G銀行申請貼現 ,G銀行查實 F 與 E之間有真 實交易關系 。 2019 年 8 月 20 日 G 銀行與 F 簽訂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協議 ,G 銀行取得匯 票 。2019年 10 月 1 日 , H 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稱 自 己是上述匯票的持票人 。 法院受理 后在 一 家全國發行的報紙上發布公告 。公告期內無人申報權利 。 2019 年 12 月 10 日 法院
作出除權判決并公告 。
問題 :
(1) C與 D之間無交易關系,是否影響 E、F、G銀行的票據權利? 說明理由 。
(2) G銀行未在公示催告期間申報權利,是否影響其票據權利? 說明理由 。
(3) G銀行如何實現權利救濟? 說明理由 。
00257# 票據法試題 第 6 頁(共 6 頁)
【結尾】上文就是關于2023年4月湖南自考00257票據法試題相關內容介紹,了解更多關于湖南自考試卷、湖南自考報名、湖南自考成績查詢等相關內容,敬請關注湖南自考網http://www.2vg795.cn/
湖南自考助學報名預約


加入湖南自考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加入)
加入湖南自考交流群

掃一掃加入微信交流群
與考生自由互動、并且能直接與資深老師進行交流、解答。